学校主页 | 邮箱
mobile.48365365.com
 首页  学院简介  教学科研  专业建设  实训基地建设  党建工作  学生园地  招生就业  技能大赛 
您的位置: 首页>>信息化教学>>正文
关于举办2014年信息化教学比赛的通知
2015-03-04 09:06   mobile.48365365.com 审核人:

   

各二级学院、外语系、基础部:

为贯彻教育部《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》(教职成[2012]5号)精神,推进我院信息化教学的新技术、新方法的充分有效运用,经研究定于2014年10月27日至12月31日举办信息化教学比赛。具体比赛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比赛项目

本次比赛设信息化教学设计、信息化课堂教学、网络课程共计三个比赛项目。

二、赛项要求

(一)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

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、合理运用信息技术、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,突出教学重点,解决教学难点,系统优化教学过程,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。

1.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,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科学、合理、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,在角色转换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互动方式、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。

2.信息化教学设计可针对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,在15分钟内进行设计。

3.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,已用于课堂教学(含实训场所、网络环境等),教学应用效果突出。

(二)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

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、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与教学实际效果。

1.参赛作品应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础上,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,创设学习环境,改进教学方式,实施课堂教学。

2.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、完整,可以针对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,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(训练)内容。教学时长以20分钟为宜。

(三)网络课程比赛

本赛项考察教师在学习环境网络化、学习资源数字化、学习方式多样化条件下,设计、制作网络课程的能力。

1.参赛作品应体现学习过程管理的特点,满足网络条件下随时随地自主学习的需求。

2.参赛作品应针对一门课程进行开发,已经用于教学实践并在公共网络开放共享的网络课程。

3.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的网络课程。

三、参赛内容说明

参赛内容为教育部已发布《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(试行)》所含专业的,应依据有关专业教学标准的教学要求进行制作和设计。

四、参评方式

(一)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

本赛项采取专家现场评议讲解视频与评价相关资料(讲解稿)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赛前完成课件制作,录制不超过15分钟的讲解视频,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。

(二)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

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,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20分钟左右的实际课堂教学录像。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内容一致,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、连贯,视频应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,视频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,不允许另行剪辑。

(三)网络课程比赛

此项目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,参赛者提供网络课程的网址和有关材料,由评委会网络评审,评审依据主要为点击率、设计效果、师生互动性等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比赛按赛项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鼓励奖。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%,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%,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%,鼓励奖占参赛总数的40%。

六、比赛要求

1.以各二级学院、系、部为单位先行组织初赛,要求所有专任教师均应参加其中一项比赛,其比赛奖项设置比例参照学院安排。学院将按照各二级学院、系、部所报教务处获奖名单给予奖励。视频录制请协调现教中心协助。

2.三个比赛项目中,各院、系、部每个赛项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,根据初赛成绩确定参加学院比赛名单,同赛项作品不得在其他赛项中重复参评。参赛教师为学院专任教师,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。

3. 10月27日—12月12日,为各二级学院、系、部初赛时间,赛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。

12月12日—31日为学院比赛时间,学院具体比赛安排另行通知。

4.请各院、系、部指定专人负责,做好报名、材料汇总、提交参赛作品等工作。

5.各赛项报送材料清单如下:

①信息化教学设计:15分钟教学设计录像及教案、说课稿。

②信息化课堂教学:不超过20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录像。

③网络课程:课程网址(含教师用帐号、学生用帐号等)。

七、资料报送

请各院、系、部于12月17日前,将《2014年信息化教学比赛报名表》,信息化教学设计、信息化课堂教学,网络课程参赛作品的网址及评审所需的其他材料(教师用帐号、学生用帐号)文字版交教务处。电子版发送至fanshangming@biem.edu.cn。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,以免影响比赛。

联系人:教务处范老师 联系电话:84171517

 

教务处

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

关闭窗口